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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挂失了怎么撤销
释义
    身份证丢了的话大家一定不要慌张,应当及时到当地的派出所提出补办的申请,到时候派出所知道怎样处理,如果自己挂失了的话想要撤销如何进行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身份证挂失了怎么撤销身份证挂失,即使找到了,没有必要“撤销”身份证挂失,只是在派出所登记一下,出了什么事情,有个“免责”的依据而已,并不会把原来的身份证“注销”,仍然可以继续使用,重新办理的身份证,也还是原来的号码,只是“制证时间”的不同。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的身份证丢了,然后去派出所挂失,后来又发现找到了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再撤销这个挂失了,直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派出所登记一下就可以完成,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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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4: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