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校可以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都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