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人对自己去世以后的财产安排的民事法律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也就是说,只有公证机关公证的才是公证遗嘱,律师是不能代替的。但是律师可以为遗嘱进行见证,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