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合同变更应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 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等等。 一、合同有效期没有约定怎么解除 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如果双方无法协议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合同应该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二手房交易合同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如下: 1、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资格、能力; 2、合同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成立的; 3、合同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双方当事人均已签署合同。 二手房交易合同含有自己的签字,并且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具有法律效力。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己签字的,但另一方当事人没有签字,该合同不成立,不成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内容具体如下: 1、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商品房基本状况,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3、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5、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6、面积差异的处理,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7、产权登记的约定,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三、签订合同要遵守的原则 合同订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二、诚实信用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 合同履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三、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 四、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有效成立以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和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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