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和失火罪是一样的吗? |
释义 | 放火罪和失火罪当然不是一样的。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刑法》第114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热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是以下三点: 1、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失火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2、犯罪主体不同。放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年龄;火灾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有足够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危险,就可以构成既遂;火灾罪是结果犯,只有实际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才构成犯罪。 二、放火不造成严重后果该怎么量刑 放火,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这样量刑: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失火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失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从犯罪主观方面看,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具体来讲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火灾从而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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