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后,缴存职工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证件资料前往参保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同提取业务所需的证件资料不一样,缴存职工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此外,除了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很多地区还开设了线上提取渠道,具体是否开设以及开设的渠道请以参保地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