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速走应急车道不是扣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性扣6分,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强行占用应急车道,将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除执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或者交通事故处理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遇有前方交通阻塞、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停车等候、行驶。不得在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行驶、停车。 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