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系亲属买卖房屋时如何征收税费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直系亲属房产交易税费收取方式以及房产税的缴纳问题。根据房屋性质和交易情况,收取的税费种类和金额会有所不同。对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情况,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法律分析 一、直系亲属房产交易税费收取方式: 1、交易手续费: (1)住宅6元平米 (2)非住宅10元平米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3元平米。 2、土地收益金:房改房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征收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相应价款15%征收安居工程房按成交价格的2%征收。 3、登记费: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550元宗。 4、核档费:私产50元证单位产100元证。 5、契税:缴纳比例为3%。 6、评估费:评估价的0.5%。这些都是直系亲属房屋赠与税费需要缴纳的, 二、房产税谁缴纳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拓展延伸 房产税何时缴纳 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直系亲属房产交易税费收取方式包括交易手续费、土地收益金、登记费、核档费、契税和评估费等。产权属国家所有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房产分别由经营管理单位、集体单位和个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使用人应代为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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