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分指:1、携行。指按着装规定当季使用和需随身携带的被装;2、运行被装。指部队发给的过使用季节的被装;3、后留物品。指自购或从家里带来的物品。 四定指:定人,定物,定车,定位。 法律依据:《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二)落实战备工作 按照随时能遂行作战、战备值勤、抢险救灾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要求,抓好战备工作落实。搞好战备教育。围绕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培养战斗精神,帮助官兵树立马克思主义战争观,牢记我军职能,认清形势任务,增强战备观念,坚定敢打必胜的信心。 落实战备制度。坚持战备值班、战备期战备、战备情况报告、战备检查等制度,使基层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搞好战备演练。制订完善战备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结合训练任务进行战备演练,军官熟悉内容和程序,士兵熟悉要领和方法,分队能迅速有效地实施战备行动。 加强战备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在位率和装备完好(在航)率。管好“三室一库”(兵器室、器材室、储藏室、给养库),落实“三分四定”(携行、运行、后留,定人、定物、定车、定位)。消耗性物资及时补充,应急储备物资定期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