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各设区市所辖县中心城区加油站网点的设置间距不少于1公里。 二、国道、省道加油站网点设置间距同侧不少于6公里、对侧不少于3公里;国道、省道相互交叉,不在同一条道路沿线的相邻加油站设置间距不小于3公里。 三、 农网加油站必须距国道、省道车行距离2公里以上,网点设置间距不少于2公里,每个乡镇加油站网点数量设置不受限制。 四、水上加油站、岸基加油站的设置,间距不少于2公里,各水域网点数量设置不受限制。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 【法律依据】: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燃气调压站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合理选择城市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位置,严禁在其干管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当有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