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可以进行抵押。 一、居住权与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居住权与使用权不一样,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而使用权不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建设用地可以作抵押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不动产权利状态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的权属状态的意思是一种房屋状态。关于不动产权利的类型如下: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