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债务是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时债务,有两种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离婚时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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