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人民政府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公积金从缴存、提取、保值、增值、监督、处罚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能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欠交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职工完全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的途径进行解决,而不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因此,应当作为行政争议,而不是劳动争议。 一、公司不交公积金违法吗? 公司不交公积金是违法的。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缴或少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