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钱不还会影响担保人,需承担偿还债务责任。一般保证人只有在法院作出判决并执行无效时才需偿还债务。债务人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负担保责任,承担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责任。然而,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则只有在债权人就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并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了强制执行,而且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需承担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铁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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