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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别的公司用个人名义申报个税该怎么办
释义
    别的公司用个人名义申报个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对方公司行为侵权的,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2、如因此给个人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
    雇佣临时工需要申报个税,但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若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按月定期支付报酬。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2、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临时工和企业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临时工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制度做表发放工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发放了上述的部分补贴,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临时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签劳务合同的话,800以内不用扣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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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