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转让房产等财产产生的收益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的是因借款设立的抵押担保物,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该抵押权的持有人可以在抵押权设立时向抵押物的拥有人征收担保费用,因此转让抵押物不需要再次缴纳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个人出售不动产、股票等财产取得的收益,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已经设立的抵押权转让给他人的,抵押权的持有人可以就抵押权设立时向抵押物的拥有人征收的担保费用行使优先受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