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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户口在昆明购房政策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外地人全款在昆明市买房条件
    如果外地户口要在昆明买房需要提供至少一年以上的个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并且要有稳定的收入,可让单位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如果是个体户,可到劳动行政部门以个人的名义直接缴纳社保,然后出具证明,除此之外,还需确保在昆明没有其他房产。
    2、外地人贷款在昆明市买房条件
    除了要证明在昆明没有房产和社保缴纳证明之外,相关部门还会审核购房者的购房条件,所以还要申请人提供自己原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和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如果是外地工作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外地公司出具的证明和税单证明,具体要求要根据申请贷款银行来定,如果是昆明公务员和教师之类的人员,申请购买手续时条件会相对宽松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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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