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失踪多久可以认定死亡 |
释义 | 一、人失踪多久可以认定死亡 1、人失踪多久可以认定死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3)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是什么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死亡宣告须由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必须由人民法院做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公民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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