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仅凭监控录像定罪? |
释义 | 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直接以此定罪。根据刑事诉讼法,除录像外,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律分析 不抓现行凭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直接以此定罪。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只要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其犯罪行为的,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定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拓展延伸 监控录像在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力量及其限制 监控录像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具有重要的力量,可以提供直接的视觉记录,帮助法庭还原案发现场的情况。它能够捕捉到关键时刻的细节,为案件的调查和审判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监控录像也存在一定的限制。首先,录像画面可能存在模糊、角度受限等问题,影响证据的清晰度和完整性。其次,录像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需要得到严格验证,以防止篡改和伪造的可能性。此外,监控录像也可能受到隐私权的限制,需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使用。因此,在使用监控录像作为刑事案件证据时,需要审慎对待,确保其合法性、可信度和准确性,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益的平衡。 结语 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不能仅凭此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监控录像可以提供直觉记录,帮助还原案发现场情况,但其模糊度、真实性和隐私权限制需要严格验证。在使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时,需审慎对待,确保合法性、可信度和准确性,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执行逮捕的,应当在执行后立即报告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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