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放弃继承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明示:直接表明自己放弃继承权,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可以是他人为获得财产而出具的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文书。)默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继承权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提出继承权的主张,即为默示放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