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检委立案与不立案的区别 |
释义 | 一、纪检委调查与立案区别是什么 1、纪检委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而立案是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两者管辖原则存在细微区别 立案调查奉行分级负责+地域的管辖原则。区域主要在上级部门派驻地方的分支机构和垂直管理部门的人员违.纪违法。 比如,假设办事处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原则上对该负责人的党.纪、政务处分,由审计署和中央纪.委派驻审计署的纪检监察组依规进行;但是如果该负责人涉嫌对职务犯罪需要立案调查,总体上奉行属地管辖原则。 再比如,某省辖市税务局长严重违.纪违法,对其党.纪责任的追究,原则上由省级税务部门和省级纪.委派驻税务部门纪检监察组进行;但是如果省辖市税务局长涉嫌务犯罪,则通常情况下由省辖市监察委对其立案调查。由此可见,立案审查与立案调查,在管辖上存在细微的区别。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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