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超速处罚规定 |
释义 |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处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处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处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一、高速超速具体情况 1、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50%以上的,会扣12分。 2、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但没有达到20%的,会扣6分。 3、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20%但未达到50%的,会扣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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