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刷他人信用卡是盗窃罪。盗窃罪是通过非法手段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并且使用,信用卡诈骗罪是伪造他人信用卡或者捡到他人信用卡盗刷。盗刷信用卡的数额较大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盗刷数额越大,情节越严重的判处会加重以此类推。盗刷信用卡的具体情形如下: 1、直接盗取信用卡及其密码,在ATM机安装吞卡装置截取真卡、偷窥密码,在获取了他人信用卡后在银行柜台或者ATM机上取现,或者在特约商户刷卡消费; 2、窃取信用卡信息及密码,通过电话、短信等欺骗手段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盗取金额; 3、捡拾或盗取了他人信用卡,冒充持卡人身份挂失、注销或更改密码后伺机盗取或盗刷卡内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