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盗刷多少算犯罪 |
释义 | 盗刷信用卡5000元会构成犯罪行为,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一、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本罪和诈骗罪之间有法条竞合关系,本罪属于特别法条,其犯罪成立的逻辑线索是欺骗他人,使他人陷人错误然后处分财物,犯罪人由此取得财物,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由于机器不能陷人错误,不能成为被诈骗的对象,所以,在ATM机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都应当成立盗窃罪。换言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使用行为,仅限于针对银行柜台、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实施。如此解释“使用”一词,维持了诈骗概念的同一性,也符合诈骗犯罪实行行为的内在要求。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8年4月18日)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 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认为机器可以被骗,但是,这与法理不一致,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以前作出的其他司法解释有冲突。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年4月2日)规定,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的,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对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似以盗窃罪定罪更为合适。 二、偷盗罪与盗窃罪一样吗 (一)犯罪客体不同。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而且还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属于复杂客体;而盗窃罪侵犯的仅仅是公民财产权,属单一的客体。 (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盗窃罪主要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被动状态;诈骗罪主要通过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主动状态。即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是通过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也处于主动状态。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三、信用卡诈骗10万应该判多少年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信用卡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诈骗的情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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