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总是威胁女方拿30万才离婚,婚后没有财产 |
释义 | 女方手上有什么证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用财务折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即父母对于子女负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既有人身属性,又有经济属性,且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因夫妻双方之间婚姻存续状态的变化而变化,它是子女抚养费请求权的基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男方是上门户口。离婚后,女方拆迁,男方享受另一套房子。然而,在抚养孩子方面,离婚后,男方没有按照判决给予抚养费。如何扣除男方享受的房子? 抚养费可以从男方的财产中扣除 你好,男方因为信用信息借不到钱,买房只能写女方的名字,但是钱是男方父母拿的,两人还没有结婚证。如果以后离婚的房子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并未对房产部分进行修改,有关房产分配的问题依旧延续旧法律。男女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存在还贷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存在还贷,那么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但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即该套房产的房款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全款购买时,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妇女带孩子,再婚后,再次离婚,男方是否有义务抚养女方的孩子 离婚后不一定是男方抚养孩子。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如果男方的条件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一般是由女方抚养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时,女方将房屋处置权交给男方,不管房子是不是男方的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一致的依协议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如果是个人房产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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