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提供: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