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遇到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帮助患有重大疾病职工家庭解决生活困难,职工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法律依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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