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统筹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大病统筹报销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门诊费用 1.报销范围:参保人在指定的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报销50%;退休人员医疗费超过1300元的,未满70周岁报销70%,满70周岁报销8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3.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4.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将医院收费单据上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等工作。 5.申报材料: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普通门诊、急诊收据,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二、门诊特殊病 1.报销范围: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2.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3.报销流程:参保人将医院单据上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完成结算支付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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