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 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 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登记前男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男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男方买的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男方购买的首饰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约定是共同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现在结婚已经在很多人看来是件烧脑的事情,在男人堆里有这么一个说法“现在女人的择偶标准是,有房、有车、有存款”,也是这三个条件让不少男性直到晚婚年龄也未娶到妻子! 首先《民法典》现在有了新规定 1、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子女名下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前自己买下的房子,并且登记于自己名下,同样是属于个人财产,就算离婚也不予分配。 3、婚前由个人购买房,婚后升值与配偶无关。 4、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如果夫妻共同还款,那么如果出现离婚,应考虑按照比例对女方进行补偿。 5、如果是男方婚前买了房,那么在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及时妻子想追回该房,法院也是不同意的。 总结: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是作为一种责任,不能作为一种筹码去看待!人生要学会低调,懂得取舍,人生更是一场博弈,凡是要看的高远,挤不进的世界不要去硬挤,要不然最终结果可能就是作践了自己,难为了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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