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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婚前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婚前所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结婚不改变房子的产权属性。
    第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要综合看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其余为个人财产。
    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算
    婚前一方首付,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除特殊约定外。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二、房子有债务,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对于按揭房还有贷款未还的,在判决房产归属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婚前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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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