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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关职工因工作中身体胃部出现问题,领导还安排重工作现怎么办?
释义
    律师分析:
    可以与老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因工作身体出现问题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话公司需要补偿给员工补偿金和相应的治疗费,且在工伤期间员工可以不工作,如果领导还安排给员工劳动量大的活动的话,员工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收集证据进行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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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8: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