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条例所称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