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一般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有 (一)窃取、刺探他人隐私 (二)擅自披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三)侵入、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 (四)妨害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五)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通信秘密,例如偷看他人的日记、侵入他人的邮箱、私拆他人的信件等等。 聊天记录属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老师的偷看的行为应经构成侵权。 一、涉嫌侵犯隐私权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具体情形: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二、侵犯隐私严重吗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一般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有窃取、刺探他人隐私擅自披露、公开他人的隐私侵入、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妨害他人的私生活安宁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通信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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