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如果被告人情绪失控,律师可以提出申请中止会见或者延期会见。如果被告人的情绪失控造成了行为上的侵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在接到聘请后,应当及时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查阅案卷材料,听取被告人的意见,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人会见被告人的时间,由监狱或者看守所安排。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有权在办理案件时,要求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被羁押的其他人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害责任。侵害责任可以采取赔偿、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方式。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应当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人情绪失控,律师可以提出申请中止或延期会见。如果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侵害,需要承担侵害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