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被告人的言行往往会成为关键证据,因此必须慎重对待询问环节。首先,被告人应该保持冷静,不要慌张或者激动,否则可能会说出自己的不利证言。其次,被告人应该仔细听取问题,理性思考,不要随意回答,必要时可以请求律师协助。最后,被告人应该诚实回答问题,但不必多言,只需回答询问的实质内容即可,避免言多必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告人有权拒绝自证其罪,不作证言,也有权作部分证言或者要求出庭作供的证人出庭作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被告人有权拒绝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有权要求出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有权协助当事人回答有关案件的问题,防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