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质询控方证人是刑事审判中的重要程序,但质询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被误解的情况,因此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误解的发生。具体措施包括: 1. 询问清晰:在质询控方证人时,需要确保问题表述清晰,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措辞,避免引起误解。 2. 询问具体:需要对事实进行具体询问,细致地了解证人所知道的情况,避免出现对证人所说话语的误解。 3. 聆听证人:在质询控方证人时,需要认真聆听证人的回答,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及时追问,以确保理解正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在法庭上,控辩双方有权质证对方的证人,并提出对证人的质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证人应当如实作证。法庭应当对证人的证言进行质证,追问不清楚的问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证人证言的质证,应当按照事实的真实性、证人的权利和证人的义务,进行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