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是判决的重要依据。如果关键证人的证言有矛盾或者不可信,可以进行质证。质证的目的是揭示证人证言的真相,帮助证明被告的清白或者减轻罪责。同时,律师也可以利用交叉质证来揭示证人的虚假证言,从而保护被告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关于证人证言可信度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真实、完整、准确。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应当根据证人的身份、作证的情况、证言内容的真实性、证人的证言与其他证据的一致性等因素综合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关于质证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有质证证人的权利。质证应当与本案有关,以揭示案件的真相和证明当事人的清白或者罪责的轻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律师保护被告权利的规定: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