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格权的纠纷,如果当事人能达成仲裁协议,是可以仲裁解决的。法律仅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但没有包括人格权纠纷:(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