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解除已完成工程如何结算 |
释义 | 施工合同解除已完成工程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工程款支付起诉时间是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材料和国家的规定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不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因此,只要建筑工程验收合格,才能支付工程款,因而工程款支付的起诉时间是从发包人验收合格之后开始的。 二、工程款无效如何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工程价款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三、拖欠工程款纠纷胜诉的条件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纠纷胜诉的条件有: 1、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合格,如工程合同无效并且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予支持; 2、支付工程价款的时间已经届满; 3、其拖欠的工程款是合法的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