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解除 |
释义 | 买房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工程转让而未通知; 4、面积误差过大; 5、擅自改变规划; 6、迟延履行; 7、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8、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9、未依法登记取得房产权证书; 10、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11、权属有争议; 12、房屋权利被限制。 一、退房纠纷要求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退房纠纷要求退房的情况如下: 1、套型差异过大:按套计价的预售商品房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与开发商协商总价。买受人要求退房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 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如果开发商变更设计并经规划部门批准,开发商应在确定变更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如果他们在15天内没有回复,他们将被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未通知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应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延期交房:买受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6、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想转让在建工程的,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30日内要求终止合同; 7、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 二、退房的法定标准有哪些? 退房的法定标准如下: 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方可退房; 2、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结构类型、房屋类型、空间尺寸、方向变化,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 3、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 4、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逾期交付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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