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妹妹离婚了,户口可以迁到姐姐家。姐妹有血缘关系,可以迁入户口。只要去现在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写一份迁入申请,姐姐需要出一份同意迁入的同意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后,带上迁移人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以及姐姐的户口簿去迁移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户口迁移证;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带上迁移人的户口簿和姐姐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去亲戚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即可。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