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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结婚就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释义
    没结婚有孩子不算事实婚姻,我国目前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按事实婚姻处理。除此之外,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一、事实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事实夫妻财产分配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归该个人所有。(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的房产怎样分配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关系。我国现行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对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双方,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时,也直接依照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原则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照个人财产处理,在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时才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三、何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的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认定双方构成了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也一律按同居关系予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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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