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福建省养老金上调方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A.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B.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 35%调整增加。C.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适当倾斜部分D.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E.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9年12月 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644元的,补齐至2644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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