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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户口孩子怎么上户
释义
    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条件,集体户口孩子落户分为以下5种: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3、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卡、居民身份证、集体(用人单位等)出具的同意申报户口证明、加盖印章等;
    4、向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需要说明的是,在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的前提下,新生儿首选在该方申报户口;
    5、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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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9: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