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在餐厅吃到头发,要求赔偿 |
释义 | 消费者食用食品中发现头发时,可以要求商户赔偿十倍价款。商户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商家不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向工商、食药监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营场所如宾馆、商场、餐馆等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因用餐引发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认后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吃到头发可以要求商户的赔偿,商户应向消费者十倍价款赔偿。 消费者若遇到了食品安全问题,且商家、平台不进行处理,可以选择去工商、食药监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商户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度》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版、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用餐引发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确认后可以要求赔偿。 拓展延伸 餐厅发生食物污染事件,顾客要求全面调查与追责 尊敬的顾客,我们对于您在我们餐厅遭遇食物污染事件感到非常抱歉。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反馈,并理解您对于食品安全的关切。为了保障每一位顾客的权益,我们将立即展开全面调查,以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我们会与相关部门合作,严肃追责,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我们承诺将对受到影响的顾客提供适当的赔偿,并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我们将认真对待此事,并努力恢复您对我们餐厅的信任。再次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结语 尊敬的顾客,我们对您在我们餐厅遭遇食物污染事件感到非常抱歉。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将立即展开全面调查,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我们承诺对受到影响的顾客提供适当的赔偿,并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再次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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