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照给别人扣分的,属于向交管部门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替扣分人员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