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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 业主不缴纳物业费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及卫生方面存在瑕疵。就比如说刚建好的小区没有做好垃圾处理,将应该进行集中的垃圾就这样随意扔放,不仅影响小区的美观,到了夏天,更是臭味撒布、蚊虫肆意滋生,对小区居民的健康也有一定的危害。,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而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的进行维修处理。就比如说管道漏水,物业对此不管不顾,导致水全部结成冰。这不仅对住户造成困扰,路过的行人走路都小心翼翼的。,3.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障负责。既然如此没有安全保障,那也没有交物业费的必要。,4.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小区的公共场地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私自收取停车费等。,不交物业费法律后果为:,1.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被物业服务企业起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费超标如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同时注意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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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5: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