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指每个人作为一个自由、独立、尊严的个体而存在的权利。作为一个公民,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侮辱、诽谤行为对其进行伤害。这些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口头攻击、诽谤、恶意造谣、人身攻击等,在社会文明进步的今天,这些行为已经被广泛认为是不文明、不道德的。对于违反人格尊严权利的行为,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和公正。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可以起到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侵犯他人人格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人格权被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