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不在本地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
释义 | 人不在本地起诉离婚,且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需要撰写离婚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一、上诉离婚是在哪里上诉 1、一般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二、外地人在上海怎么离婚 原则上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夫妻异地离婚怎么办手续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一)、异地离婚如何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异地离婚需要结婚证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合影照片。 (三)、离婚调解程序如下: 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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