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疫情防控五类人员指的是以下五类人员: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者。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无症状者。 三、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四、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区旅居史者。 五、所有发热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